为了提高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根据陕西省林业厅2008年工作计划的安排,2008年7月16日至26日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省辖六个市和两个湿地保护区的有关领导和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人员一行13人赴新疆实地考察。期间,考察团听取了新疆林业厅对本区湿地保护方面工作情况介绍,与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本次考察学到了新疆在河流湿地、湖泊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及湿地保护区等方面的保护管理经验。
近些年,新疆在湿地保护规划工作方面抓住机遇,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并批准了8个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建设资金8143万元。并根据本省湿地资源情况组织编写了《新疆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5—2030年)。08年又把没有列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且需亟待保护的其它一些关键区域的28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编制到《新疆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8—2010年)。在湿地公园建设方面,新疆伊犁州先后建了州平原林场等十处自治州级湿地公园,总面积达到5000多亩。在人工湿地调查工作方面,新疆林业厅也做了大量实地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人工湿地资源状况。这些经验都值得我省学习和借鉴。
这次新疆考察学习,使我省湿地保护管理方面的领导和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对湿地保护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拓宽了思路,他们表示将学习到的宝贵经验用到我省今后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去,使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